冷水江四中13岁女孩疑遭轮奸
日前,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冷水江16岁的罗某等人,将13岁的幼女周某灌醉后带至小旅馆实施了轮奸。周某家属报案后,罗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但其后当地检察机关却以证据不足为由,而未批准逮捕。检方此举遭到受害人周某家属的质疑。
8月6日,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说明。
嫌犯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2013年下半年,周某与罗某认识后不久便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2014年1月至2月,罗某先后3次与周某发生了性关系。
2013年12月的一天,罗某通过周某认识了周某的同学李某。
2014年1月的一天,罗某与李某发生了性关系。
据罗某供述,2014年1月下旬的一天晚饭后,罗某与周某想约见面。见面后,罗某带周某去与“杰哥”、“肖总”、“小龙”、“小杰”见面,见面后6人去吃了夜宵。其间,“杰哥”跟罗某提出想与周某发生性关系,要罗某以心情不好为由跟周某喝酒,并将周某灌醉。
吃完夜宵后,6人到建新街新金宾馆开房,开房后由“杰哥”出钱,罗某到楼下商店买来两瓶单价为3.5元的邵阳大曲酒,回宾馆后罗某要周某喝酒,喝了两杯左右,周某醉倒,“杰哥”将周某抱上床,并将周某衣服脱掉后,“杰哥”、“肖总”和罗某三人先后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后凌晨,由于周某呕吐的厉害,“杰哥”、“肖总”、罗某3人带周某到中医院打针。因该线索中的“杰哥”、“肖总”均未到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摸排线索抓捕两犯罪嫌疑人并侦查取证。
经查,周某、李某在与罗某发生性关系时均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
为何证据不足?
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回应称,该案中,认定犯罪嫌疑人罗某与被害人周某、李某发生性关系时是否明知2人未满14周岁的证据不足。
罗某在与周某发生性关系时,两人刚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并自愿多次发生性关系。检方认为,罗某供述并不知道周某的年龄,只提到过朋友曾告诉过他周某是在读初一,但未告知其具体年龄,而公安机关没有取得罗某朋友的证言。周某的陈述证实曾在QQ中告诉过罗某自己未满14周岁,但罗某予以否认,且相关的QQ聊天记录未调取,公安机关未取得其他可以推定犯罪嫌疑人应当明知被害人是幼女的相关证据,因此,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不足。
检方认为,认定案情中所提到的罗某与“杰哥”、“肖总”将周某灌醉后轮奸这一事实的证据,目前仅有犯罪嫌疑人罗某的供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仅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认定罗某与“杰哥”、“肖总”轮奸周某的证据不足。该线索来源于罗某被冷水江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后,在冷水江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罗某在与同监室的人聊天时,讲到曾与“杰哥”、“肖总”将周某灌醉后轮奸的情况,后经同监室人员举报后案发,但该起事实中同案的“杰哥”、“肖总”均未到案,被害人周某的陈述仅证实当天与罗某喝了酒,喝醉了,第二天起来发现自己在打针,对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毫无所知,因此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不足。
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为了不放纵犯罪行为,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列明了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将督促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将相关证据补充到位后,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将对罗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依法作出处理。
了解 李英杰害虫 的更多信息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呆在这样的国家怎么放心的下。
2014-08-09 下午12:43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2014-08-09 下午1:24